摩托車強制報廢年限是多少年
摩托車強制報廢年限是十三年,國家新規定兩輪摩托車使用年限為10年,可以延期3年,但延期3年內,需半年年檢一次,合格后才可以延期,滿13年就要實行強制報廢。
法律依據: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》第二條
(資料圖)
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、排放檢驗狀況,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。
二、機動車報廢流程是什么
找法網提醒,機動車報廢流程如下:
1.申請辦理車輛報廢手續,車主需提供報廢的車輛、行駛證、車牌照單位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,個人提供車主身份證復印件,填寫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,單位蓋章或個人簽字;
2.報廢車輛進廠后,登記、編號、過磅。驗車后核對車架號、發動機號是否與行車證相符合;
3.車管所民警查驗報廢汽車發動機號及車架號,并且現場監督銷毀,對監銷后的車輛逐一照相、填寫報廢車銷毀檔案表;
4.將報廢車牌照送交車管所注銷并領回證明,需保留牌號的車主提前說明;
5.在車輛無檔案鎖死,無違章,且發動機號車架號相符的前提下,五個工作日辦理完報廢手續,將報廢汽車回收、注銷證明交給車主,符合領取優惠補貼的車主由本單位代辦,報廢手續完畢。
三、車輛應報廢不報廢的后果
1.到報廢期未報廢的車輛檔案未注銷,車主購買新車后不能上牌照。
2.如果在報廢前有未處理的違章,將影響駕駛證年審和換證。
3.駕駛應報廢但未報廢的車輛,如果被交警發現將會面臨罰款和吊銷駕駛證的處罰。
4.車輛到報廢期不去報廢將進行強制報廢,費用自費,造成車主經濟損失。